2017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2017-12-06 09:55 锡林郭勒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赤峰华图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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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在复审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现场签字。应聘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各类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者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http://ordossthjzyxy.cn/)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地点: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地址:东康快速通道东线康巴什新区入口东侧,民运会会馆南)。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如确属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向人事主管部门申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将招聘名额调整至其他专业。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步骤。主要考察:①语言表达与课堂组织能力;②掌握本专业知识及运用能力;③处理教材和教学设计能力。
2.试讲采用指定题目、限时备课、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后随即进行答辩,答辩问题针对试讲内容而定。试讲内容为专业课内容,要求使用汉语试讲,试讲前一小时现场抽签选题。每人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5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试讲部分总分为60分,答辩部分总分为40分。单项成绩累加,即为该应聘者的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本次招聘设置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分数线为75分。面试工作结束后,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按照该专业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应聘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面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要求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及专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学院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面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要求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和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七)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员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并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7-8586927
招聘单位电话:0477-8395937
13947746570(张老师)
13847753081(徐老师)
附件:1、《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
2、《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4日
本文链接:http://xlgl.huatu.com/2017/1206/1531137.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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