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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沈阳建筑大学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2)

    2018-06-22 16:47 锡林郭勒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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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核

      考核分为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两个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各占50%。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均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个环节中任何一环节不合格均不予聘用。

      为更好的服务人才,提高招聘工作效率。考核将结合报名情况分批次开展。考核批次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将在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02.199.64.207:9000/Portal/Default.aspx)发布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人才招聘系统(http://202.199.64.207:9000/Portal/Default.aspx)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人才招聘系统(http://202.199.64.207:9000/Portal/Default.asp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我校将不再递补。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每批次考核结束后,相应岗位计划予以核销。核销岗位在我单位人才招聘系统中予以公布。

      (七)聘用的人员按照辽宁省和沈阳市人才新政,如符合申报条件,可享受相关政策。

      (八)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设有相关待遇政策。聘用人员可根据政策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24690688;024-24690979

      纪律监督电话:024-24692786

      附件下载: 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沈阳建筑大学

      2018年6月22日

      本文链接:http://xlgl.huatu.com/2018/0622/1544256.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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