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气象局宣传科普中心和报社录用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9-06-04 15:12 锡林郭勒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中国气象局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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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宣传科普中心和报社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和中国气象报社为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中国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与媒体联系、新闻发布组织、舆情监测研判、气象传播研究、参与编制全国气象宣传与科普工作规划、权威报道气象工作情况、跟踪气象科技动态、解析重大气象灾害、普及气象科技知识等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国气象局相关文件要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统一规范、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注重实绩。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录用事业编制人员4名。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工作积极,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业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硕士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气象宣传或科普相关工作经历;或本科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气象宣传或科普相关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五)具备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适应工作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录用办法与程序
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组织领导。在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党委领导为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室职工代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核等工作。成立面试工作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得少于5人。
(二)发布公告
经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批准该方案后,在中国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www.cma.gov.cn,以下简称CMA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日期距报名开始时间不少于7天。
应聘者填写《宣传科普中心和报社公开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于本公告发布7天内,将报名表发送至zhongguoqixiangbao@163.com邮箱。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
(2)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CMA网上公布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为百分制。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及科普相关要求及政策法规、时事热点、重大天气气候事件、新闻写作、科普创作等相关知识。
2.面试。面试采取非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
3.综合成绩。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低于60分,或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不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出现平分时,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及笔试、面试单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体检。组织考察对象到北京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党委研究是否按照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小组要对考察对象进行等额顺序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按照“凡进必审”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及现实表现进行严格审察。考察或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党委研究是否按照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录用人选,审核无误后报党委审定。
(七)拟录用结果公示
将拟录用人选在CMA网公示7天。
(八)审批与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党委将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批。审批同意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录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录用工作的有关人员,如有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录用公正性的,应予以回避。
(二)自觉遵守录用工作纪律。参与录用工作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录用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设立监督电话,受理投诉或者实名举报,接受职工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编外用工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国家气象事业编制管理,并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须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010-68408314
(3)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10-58994084、010-58993572
本文链接:http://xlgl.huatu.com/2019/0604/1568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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