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锡盟东乌旗招募10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6-11 15:56 锡林郭勒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东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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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东乌旗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三)坚持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时限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对象
在东乌旗城镇常住6个月(含)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一)就业困难人员(东乌旗城镇常住6个月(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己进行失业登记的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东乌旗脱贫劳动力。
三、公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2021年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中开发100个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80个,大龄失业人员10个,脱贫劳动力10个)
四、报名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2021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东乌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人:梁全美、孟塔娜
咨询电话:0479-3225813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常住地劳动保障平台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给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未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不予报名。
2.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就困认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拟招募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招募审批表》。常住地劳动保障平台签署审核通过意见,并加盖公章。
4.报名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竞争的,可直接使用;存在竞争的,由用人单位负责采取公开、公平、可行的方式进行选拔。
5.常住地劳动保障平台务必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本辖区拟招募人员花名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公益性岗位招募审批表》等材料报送至旗就业服务中心。
(三)报名应提供材料
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
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4.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5.零就业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内部获取;
6.大龄失业人员需提供历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非本地户口人员提供6个月以上常住证明。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募
(一)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其他不合从事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六、公益岗合同期限
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七、公益岗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东乌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560元/月),用人单位给予的实际薪酬待遇以公益性岗位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八、公示
拟招募人员确定后,7月1日至7日由旗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岗位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对就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将年度考核结果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聘用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违反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聘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各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东乌旗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东乌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0日
原文标题:东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BOtL2akfBFFDHy21_jwDpg
本文链接:http://xlgl.huatu.com/2021/0611/1737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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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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