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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招聘9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简章(2)

    2021-12-01 17:39 锡林郭勒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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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考比例。

      (1)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4。若招聘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对于紧缺急需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将上述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岗位名额,根据相关用人单位申请,结合报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必须用蒙古文答题。同一试卷只能用所规定的文字答题。

      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招聘类别安排考试场次。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于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同时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相关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区外院校的鄂托克前旗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托克前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可选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回答,但只能用一种语言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回答的考生,要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面试一般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计算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总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旗人社部门具体组织考察工作,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旗人社部门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结束后,旗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六、责任追究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托克前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旗人民政府、纪检监察、组织、编委办、人社、财政相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组织、编委办、人社、财政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旗委编办主任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并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八、其它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五)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疫情防控

      根据考试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将另行通知。

    附件:
    11.22鄂托克前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征集岗位意见表(1)(2).xlsx

      本文链接:http://xlgl.huatu.com/2021/1201/1773930.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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